关于焦炭期权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日期:2026-08-27 10:54:08

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已同意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 焦炭期权注册,根据大商所相关通知,现将上市交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交易时间

焦炭期权自2026年9月2日(周三)起上市交易。当日8:55-9:00集合竞价,9:00开盘。9月2日(周三)当晚,焦炭期权开展夜盘交易。

二、上市交易合约和挂牌基准价

焦炭期权首批上市交易合约是以J2611、J2612、J2701、J2702、J2703、J2704、J2705、J2706、J2707、J2708期货合约 为标的的期权合约。

根据 BAW 美式期权定价模型计算焦炭期权合约的挂牌基准价,挂牌基准价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结算后,可通过大商所网站(www.dce.com.cn)查询。

三、交易时间及适当性准入要求

(一)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以及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时间。

(二)适当性准入要求

已具有大商所期权交易权限且符合公司适当性持续评估管理要求的客户,默认可交易焦炭期权合约。

焦炭期权合约交易实行适当性制度,客户可以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向公司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符合适当性准入要求的个人客户可通过“长江期货APP-掌厅”的“交易权限申请”菜单线上提交权限申请,机构(产品)客户需线下提交申请。

四、交易指令

焦炭期权交易可以使用限价指令和限价止损(盈)指令, 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与标的期货相同。

五、行权与履约

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0,客户可以提交“行权”、“双向期权持仓对冲平仓”、“行权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和“履约后双向期货持仓对冲平仓”申请。在到期日的交易时间以及到期日的15:00-15:10,客户可以提交“放弃”申请。

六、持仓限额

焦炭期权持仓限额为5000手。焦炭期权与焦炭期货分开限仓。客户持有的某月份期权合约中所有看涨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跌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看跌期权的买持仓量和看涨期权的卖持仓量之和,分别不得超过期权品种的持仓限额。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持仓合并计算。

七、组合策略保证金

自2026年9月2日结算时起,焦炭期权2611、2701合约月份的合约参与组合策略保证金优惠。

八、相关费用

焦炭期权交易手续费标准为2元/手,行权(履约)手续费标准为2元/手。已与公司约定按交易所倍数或加收绝对值收取手续费的客户,按原约定倍数或加收绝对值收取。

焦炭期权收取申报费,按日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品种收费标准:元/笔
信息量≤4000笔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4000笔<信息量≤8000笔;OTR>2信息量>8000笔;OTR≤2信息量>8000笔;OTR>2
焦炭期权00125

注:1.期权合约申报费按合约月份统计。

2.合约申报费=∑(客户当日在合约月份上各档位信息量×该档位收费标准)。

3.信息量=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报单成交比(OTR)=信息量/有成交报单笔数-1。

4.做市商做市交易免收申报费。

5.同一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处开立多个交易编码的,或者具有实际控制关系的客户,报单笔数、撤单笔数、有成交报单笔数等指标合并计算。

九、做市商制度及合约询价 

焦炭期权交易实行做市商制度。客户可以在非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上向做市商询价,做市商持续报价合约以大商所网站发布为准。询价请求应当指明期权合约代码,对同一期权合约的询价时间间隔不应低于60秒。同一交易编码在一个期权品种上每日询价上限为200次。

请您注意防范市场风险,理性交易。如有疑问,可联系您所属的营业部或咨询我司客服热线027-85861133或95579。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pdf

 

长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8月27日